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1]2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考生为宗旨,广泛宣传并严格遵守普通高考报名政策规定,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规范操作,确保我区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本斌
副组长:肖 维、王家铁
成 员:文亚华、韩敏波、姜晓华、王冰楠、毛 平
戴江乾、危天铀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职能组:
1、宣 传 组:张 轼、何宏伟
2、资格审查组:文亚华、毛 平、戴江乾、吴 波
冉 楷、刘文静、王 梅
3、信息采集组:赵成都、郑光龙、杨正来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汇川区高考报名工作所有人员的配备、培训及工作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各工作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
2、宣传组:认真学习高考报名的政策规定,将“黔招委[2011]2号”文件在汇川教育网站上挂网宣传,并将高考报名的政策规定以考生解答的形式制作展板在教育局办公区发布;选择媒体针对社会考生今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在3月25日前检查各高中学校对今年高考报名的政策规定宣传贯彻情况。
3、资格审查组:负责考生的户籍、学籍审查工作;负责对考生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审核上报公示工作;负责对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上报公示等工作。
4、信息采集组:负责高考报名软件的下载、安装、维护等工作;负责指导各报名点对考生基本信息的采集校对等工作;负责全区考生的头像采集工作;负责对考生信息的刻盘上交等工作。
三、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2011年3月21日——3月31日。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公民,可以申请在我区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我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应届考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我区户籍考生;
3、身体健康;
4、符合上述条件,并符合《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的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作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户籍、学籍审查工作
1、各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应向考生收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户口簿原件及考生本人、户主所在页的户口复印件进行初审。各类复印件审查人须签字(与原件相符)并盖上学校公章。初审完毕后学校将考生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连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一并送区招办审查。
2、如果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学校在审查考生报名资格时,还必须审查其监护人的户籍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能证明其关系的有效证明。
3、各报名点对考生的户籍审查结束后,需将考生户籍审查情况按《汇川区2011年高考户籍、学籍汇总表》制作成电子表格,电子表格中的考生基本信息必须与考生户籍、身份证的信息一致,并打印成书面表格一份,报名点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的业务经办人及报名点负责人须在书面表格后签字盖章报招办。各报名点上交的书面文档应按考生报名号顺序附上收取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考生监护人户籍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区外户籍考生的户籍认定表。
4、各报名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汇川区2011年高考户籍、学籍汇总表》报招考办,招考办汇总后衔接基教科进行学籍审查,并送区公安分局进行户籍核审。
各校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学校 | 户籍审查时间 |
八中、私立新航学校 | 3月24日 |
五中 | 3月25日 |
高坪中学 | 3月28日 |
航天高级中学 | 3月29日 |
私立贵龙中学 | 3月30日 |
团泽中学 | 3月30日 |
(二)关于政策照顾加分的审查工作
请各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取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填写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制作成电子表格送区招监办(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表和佐证材料需单独装袋);审查表所粘贴的相片必须为考生一寸黑白照片。审查返回后,学校应及时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材料照相留存备查。
(三)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报名点将外省迁人我省考生填写的“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区招监办。省考试中心监察室审查返回后,学校应及时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材料照相留存备查。
六、报名信息采集、核对工作
招考办到学校为考生采集头像信息后,考生的基本信息由报名点组织进行录入,在报名工作完成后,各报名点在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将报名信息导出刻盘,并在光盘标签上注明“XX单位2011年高考报名信息光盘”和“上报时间:X X X X”等字样,4月2日前将数据光盘报区招考办。由招考办打印《贵州省2011年高考报名登记表》,打印后各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对个人报名信息校对,签名确认。考生报名登记表只能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签名。否则出现信息差错的责任由报名点相关人员负责。考生签名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头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单 位 | 时 间 |
八中、私立新航学校 | 3月22日 |
五中 | 3月23日 |
航天高中 | 3月24日 |
高坪中学 | 3月25日 |
团泽中学、私立贵龙中学 | 3月28日 |
中职报高职 | 3月29日 |
社会考生 | 3月26日、27日、31日 |
七、报名工作要求
1、各报名点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认真做好考生网报的指导工作,准备好计算机、网络和打印设备,选好工作场地,培训好工作人员,要求考生提前做好相关信息录入的准备。
2、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各报名点要将资格审查工作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杜绝高二学生报名;杜绝往届生以应届生名义报名;杜绝考生重复报名;杜绝冒名顶替者或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坚决杜绝“高考移民”在我区报名。资格审查出现问题要一查到底,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负责人及校长的责任。
3、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实行考生检查基本信息及班主任对考生重要信息复查制度,防止漏报、错报和重复报名。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以为考生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八、组织实施及责任追究
区招考办负责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报名点主要负责人对本报名点的考生资格审查及考生信息采集负总责。出现问题将按照高考有关政策追究负责人责任。各报名点要相应成立2011年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我区2011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